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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整理出一堆寫了一半的舊作﹐決心要給它們一個結局。
於是努力地每天寫一點。
即使覺得那部份寫得不好也決定先寫了再算。
終於初步完成了其中一個短篇故事。
一算﹐七千字。
不是說七千字很多。
不代表那七千個字都很好看。
可是我鐘愛每一個字。
七千滴心血。
腦汁絞了至少七千次。
最重要的是﹐我終於肯每天寫。
即使寫罷我覺得寫得不好﹐我仍然感到高興。
因為我知道我下一個故事定會比這個好。
繼續努力。
共勉之。
亦舒說得很好。
每間公司都有馬屁精﹐是非精﹐糊塗精﹐拋媚娘﹐大懶蟲﹐氣勢凌厲的上司﹐嫁不 去的老姑婆……
還有﹐個人認為﹐佔大比數的是蠢鈍兒。
以前我從來都覺得自己是笨蛋。
直至我出來工作﹐才發現比我笨十倍、幼稚百倍的大有人在。
他們的特徵﹕
處事不謹慎﹐做事不細心﹔
下決定不夠果斷﹐卻又不聽進諫﹐堅持己見﹔
發問前不思考﹐質疑時又不加研究﹔
嗜好是重覆犯同一個錯誤﹐辯詞日日新鮮﹔
遇問題時推卸責任﹐口頭禪是﹕不關我事﹔
上班時腦袋放一旁﹐四肢活動得奇慢﹔
嘴巴只用來辯駁及反口覆舌﹔
耳朵只用來接收是非﹐排斥命令及意見……
很多時不明白為什麼他們還能夠在公司生存。
可是他們讓我明白到一點﹕只要我不學他們﹐我可以在公司耽得更久。
第一次跟你用晚飯的地方已經結業。
第一次陪你慶祝生日的西餐廳消失了。
第一次與你喝東西的地方變了銀行。
第一次和你看電影的電影院現在是健身室。
安排我倆第一次見面的媒人都不見了。
原來﹐八年以來﹐很多事都變了。
只有我與你﹐仍然在一起。
與你見證了這麼多變化﹐是我的幸運。
謝謝你與我共度八年
陪著你走
誰說 時間片刻變陳舊
全為我分秒亦停留
因我 身邊有你緊握我的手
〔這份〕愛 誰說永不會長壽
陪著你一生到白頭
都能 把心中星星閃得通透
陪著你走 一生一世也不分
天天編出兩雙足印 過千山過千海
如果 走到這世界邊端
我倆已是無力前行 跟我一起飛去
請你伴我同路去
聖誕前夕逛街﹐經過以往喜歡的衣店﹐竟然一點感覺都沒有。
這才發現﹐華麗衣裝不再吸引了。
我視這轉變為進步。
以前總覺得自己對外在的點綴品太在意。
雖然不致於因此而忽略內在「美」,卻不能否認花在外在的時間比內在多。
衣服的款式再時髦也不代表甚麼。
外在的美再美也會過時﹐眷戀這些無謂的裝飾實在一點意思都沒有。
如今不用花那麼多時間去修飾皮相﹐起碼多了時間寫作。
一改以前只說不做的習慣。
一套灰色調子很重的電影。
我卻一向鐘愛這種帶有灰色味道的故事。
電影講述三個寂寞的人因對拳擊的熱誠而改變了一生。
故事告訴我們命運也許是上天註定的﹐可是命運包括機會以及選擇。
機會與荊棘並存﹐可是我們擁有選擇的權利。
這種權利不是不無奈的。
因為很多時﹐有選擇就有後悔的空間。
故事借Morgan Freeman的口告訴我們人對自己命途的選擇沒有分對或錯﹐只有值得 與不值得。
我選擇放棄這機會﹐因為我覺得這樣做會使我高興﹔這個已經是一個值得的選擇。 旁人覺得婉惜是因為各人有不同的價值觀。
Clint Eastwood對愛徒的選擇感到痛心﹐是因為他不明白愛徒對「曾經擁有」已心滿意足。
從電影的主題、內容、人物描寫、敘事手法及人物對白都很有種無奈的、戚戚然的感覺。
像是叫觀眾別為人生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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